致全镇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

致龙江镇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
全镇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您们好!首先衷心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我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燃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为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许多便利,但是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一旦使用不当或者疏忽大意,极易引发燃气安全事故。近期我办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厨房内,违规同时使用液体燃料(环保油、白油、植物油)、液化石油气瓶等两种或以上燃料。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顺德区城镇燃气用户端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的通知(顺住建函[2023]64号)中规定:“同一用气场所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燃料、气源或两套不同燃气类别的供气设施”属燃气用户端重大事故隐患。现按相关规定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禁止两种或两种以上燃料、气源,是指液体燃料(环保油、白油、植物油等)与气源(液化石油气、管道天然气)不能同时使用,只能选用一种;
二、禁止使用两套不同燃气类别的供气设施,是指液化石油气和管道天然气不能同时使用,只能选用一种;
三、用气场所内按规范安装商用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燃气软管、灶具等设施需符合国家标准。
下阶段,我镇各职能部门将加强对燃气使用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燃气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从严处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顺祝所有企业平安顺遂!员工幸福安康!
龙江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4年6月12日

来源 | 龙江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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