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零容忍,查处不延迟!西南依法拆除一处违法建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助力西南街道“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2024年6月12日,西南街道办组织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共70余名,依法对西南街道木棉村委黄竹坑村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面积约593.33平方米。西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徐仲辉等领导班子到现场参加行动。

西南街道领导班子到现场参加行动
即时反应,主动沟通




握指成拳,合力出击



拆除前

拆除后
严查严处,遏制新增
普法强基,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来源:西南街道办
编辑:麦燕文
一审:朱广晖
二审:闵莘
终审:西南街道宣文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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