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群众匿名举报南庄镇某小吃店聘用童工。经调查,由于该小吃店未核查应聘者身份证信息,聘用了出生于2008年1月的李某到店里上班,工作28天。经南庄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调查核实后,对用工单位做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1月,出生于2008年8月的朱某用修图软件伪造自己已满十六周岁的身份证照片,应聘南庄镇一娱乐场所。用工企业未核查身份证原件,朱某以兼职服务生身份成功入职,工作60天。经南庄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调查核实后,对用工企业做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此提醒企业守法经营
使用童工将受到处罚
严重的话还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国家明令禁止招用童工,哪怕是童工自愿,也不能录用童工作为员工。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将受到处罚。
在具体处罚中,对使用童工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
用人单位有对员工信息的严格审查义务,除非当事人伪造身份,经过严格核实没有发现,否则不是误用,属非法使用童工。
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