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套简单公式可方便市民快速计算自己或家庭可贷金额,即“可贷额度=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12倍)×缴存时间系数”。以个人为例,市民只要缴存公积金时间超过3年,且公积金账户里余额超过3.4万元,即可贷款60万;而以家庭为例,只要夫妻双方符合贷款条件,作为主借款人一方缴存公积金时间超过3年,且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里余额叠加共超过5.6万元,即可贷款100万。
市民问答
A:目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未开展这项业务。原因是,“商转公”贷款业务是小部分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开展的创新业务,既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范畴,也没有被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范范围,由于没有政策依据等原因,业务并未在全国推广。
A:根据佛山市公积金贷款办法相关规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不予贷款。如果已还清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方面,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35%,5年期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85%。5年以下(含5年)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75%,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325%。
A: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A:目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五区各有一个办事网点,近年来一直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指尖办”“跨省通办”等,现在所有的公积金提取业务和单位业务都可以全程网办。另外,今年将委托13家银行承办公积金业务,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发银行等,待银行具备承办条件后,将有一百多个银行网点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具体的承办银行网点以及开办业务时间,将通过管理中心网站和“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
A:如果没有购房,夫妻双方在佛山无房也可以办理租房提取。通过管理中心网站或“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都可以办理,无需提供材料。
A:如果暂时没有房产证,可以提供土地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等资料办理提取。另外,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签发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具体手续可登录管理中心网站查看相应手续须知。
来源:中共佛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编辑:佛山机关党员红微信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