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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工作日超时加班工资不低于1.5倍、休息日加班工资不低于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不低于3倍。6月10日(端午节)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6月8日、6月9日是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因此,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必须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过节费来冲抵。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每年6月至10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目前,不少公司员工福利健全,逢年过节都给员工发放过节费,有需要发过节费的企业要注意在工资核算中加上这笔钱。国家法律不干涉过节费发放,完全由用人单位自己决定是否发放。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法定节假日休息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即可,同时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在节假日给员工发放过节福利。《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明确,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单位在节假日发放给劳动者的过节费属于津贴和补助,应该纳入工资总额,在税前扣除。声明:1.如需转载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创图文,请在后台联系小编处理。2.除标注原创的图文外,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如因来源不详,而无法标记来源和署名的,版权仍归原作者。3.凡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侵害到相关著作权所有人,或原作者不希望转载,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