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酒托”!祖庙街道主动出击夜查!
祖庙微新闻 2024-06-10 13:39

近期,禅城区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线索,称辖区内部分酒吧存在利用女性酒托诱导消费者进店进行高额消费的行为。为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祖庙市场监管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主动作为,抽调骨干力量,在6月5日夜间开展打击“酒托”市场经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

“酒托”行为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复杂多样,如在酒水销售环节,若商家存在未明码标价、销售假冒伪劣酒类食品等行为,应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如涉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婚恋目的,虚构消费环节,通过抬高食物饮料价格,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则涉嫌诈骗罪,应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本次行动中,祖庙市场监管所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各类酒类食品经营者12家次,专项行动声势浩大,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某酒吧无法出示在售的几十瓶某品牌洋酒的进货查验材料,故委托品牌权利人进行辨认,最终鉴别为假酒,经初步核算,货值金额约6万元,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酒吧进行立案调查,后续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祖庙市场监管所将与公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严厉打击未明码标价、销售假冒伪劣酒类食品、诈骗等行为,为祖庙街道“第一商圈”建设工作保驾护航。

■ 知多点

法律依据: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五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祖庙微新闻编辑小组

来源:祖庙市场监管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霍浩琳

审核:何锦婷、杨荣燕、王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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