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童颜”!佛山市开展“六一”节前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
佛山市场监管 2024-06-0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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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儿童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儿童用妆安全,近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排查潜在的儿童化妆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在儿童化妆品中制假售假以及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结合摸底调查、群众举报、日常监督检查及监督抽样等工作开展,重点检查辖区批发集贸市场、母婴用品专卖店、儿童洗护(洗浴)中心以及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等儿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等,检查重点包括是否存在成人化妆品或儿童玩具冒充儿童化妆品、未经注册/备案销售、产品标签违法宣称医疗作用、存在夸大和虚假宣传等行为。专项检查期间,共监督检查经营主体1226家,责令改正209家,发现问题产品12个,监督抽检13批次,立案查处8家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向化妆品经营者宣传普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化妆品知识,督促其依法履行主体责任,自觉加强化妆品经营管理,不断规范儿童化妆品经营行为。

根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对此,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01

购买儿童化妆品应注意功效类别,3岁以下婴幼儿不宜使用“彩妆”,儿童化妆品应与玩具严格区分,切勿将彩妆玩具当儿童化妆品使用。

02

对存有疑虑的产品,消费者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或下载“化妆品监管”APP,核对化妆品名、生产批号、生产企业等信息。

03

留存好相关购买票据,以便出现化妆品质量问题时维权举证。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敏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用,并向销售者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创
编辑:吕晓如
校审:郭子宁、曾夏、刘丹红、李达樟
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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