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百千万”(104)| 百年书舍明德崇法,乡贤调解定纷止争
品质大塘 2024-05-29 20:15

5月29日,三水首个依托书舍文化设立的人民调解阵地——莘田村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乡贤调解工作室揭牌仪式在大塘镇莘田村“松庵书舍”举行。三水区司法局副局长陈若春、大塘镇副镇长梁润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侯进、大塘司法所所长、莘田村委书记及乡贤代表等出席活动,共同为乡贤调解工作室揭牌,并就“祠堂(书舍)+乡贤+调解”模式推进“无讼乡村”建设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图为:“乡贤调解工作室”揭牌

近年来,大塘镇莘田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挖掘党员、人大代表、乡贤、“法律明白人”力量,成立“乡贤调解工作室”,结合“法治公园”内聚贤亭供党员、乡贤集会、议事、调解,通过“知贤”“颂贤”,充分发挥乡贤熟悉社情民意和“名人”效应的优势,促进传统道德约束与法治理念有效结合,既传承乡贤崇法重教、崇德向善的理念,又弘扬莘田崇法尚学村风,积极打造“无讼乡村”,成为乡村矛盾化解的主要战场和前沿阵地,丰富“1+6+n”社会治理体系N端,助推基层法治建设。
今年3月,村民李某找到村委会,投诉邻居黄某霸占自家空地,要求村委协调解决。乡贤调解员李福标得知后立即随李某赶到现场察看了解情况。原来李某所说自家空地系其房屋旁边相邻的公共用地,邻居黄某部分租客将车辆停泊于此,李某常以此为其自家空地将车辆驱赶或要求缴纳停车费,导致邻里双方矛盾激烈。为此,李福标先现场疏导停放于此的车辆,腾空了李某出行的道路,并要求黄某及其租户务必将车辆有序停放以免影响正常通行。后将李某邀请至书舍崇法堂休憩,耐心向其解说农村土地均属于集体所有,即使临近自家房屋,只要不在宅基地范围内就不属于其个人,而应公众共享,更不能私自收取停车费用。调解员详细解说民法典相关规定,告知其应“守法养德”。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返回后双方握手言和。可见,书舍承载的德善文化记忆在人民调解平台上焕发新生,乡贤逐渐成为社会和谐的“稳压器”,“有事到聚贤亭谈,有理到崇法堂讲,有纠纷到书舍调”的基层治理模式,有望进一步推进基层矛盾纠纷的预防治理,促进村居自治、德治、法治“三治”的有机融合。

图为:乡贤李福标为村民调解矛盾纠纷

莘田村不仅有乡贤凭借“地熟、人熟、事熟”和群众信任的优势,加强疏导、劝慰、协调促成纠纷解决,亦从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五老”人员、“法律明白人”等人员家庭中遴选“学法用法示范户”,以示范带动村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及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推进村居自治、矛盾共治的局面。还积极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由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共同为群众普法律、调纠纷、解难事、护权益。
“法律明白人”不仅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地熟人熟的优势把法律知识送到家门口、送到田间地头,努力提高村民的知法懂法用法意识。更加入乡贤调解队伍引导村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村民植奶奶共育有三子两女,子女成年后自己单独生活,后因三个儿子相互不和,对赡养母亲分配不满而产生矛盾。去年11月,植奶奶找到妇女主任莫葵珍哭诉其三个儿子相互推诿,希望她出面协调解决。作为“法律明白人”也是乡贤调解员的她了解情况后将其子女带至松庵书舍,一边闲话家常回忆其年少旧事一边叙说赡养老人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馈,不仅生活上赡养,也需要精神上慰藉。百年书舍中她的明德释法、耐心劝解,终于促成多方和解,达成三个儿子轮流照料、两个女儿偶尔探望并搞卫生的解决方式。循循善诱、耐心劝解使家庭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实现了“红脸进来、笑脸出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图为:“法律明白人”、乡贤调解员莫葵珍普法及家事调解

下一步,大塘司法所将继续发掘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以“法润乡风”为宗旨,引导乡贤与新市民参与基层治理,聚焦民生实事,依托“乡贤调解工作室”强化乡村纠纷治理的法治指引,推动法治乡村、无讼乡村建设,不断丰富“1+6+N”社会治理体系元素,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法治助力“百千万工程”。

来源:大塘司法所

编辑:郑嘉欣

审校:陈楚强、刘钊文、李敏君、王梓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