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的通知于2024年3月1日施行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可每月提取一次
2024年3月1日前已申报成功的偿还本息提取业务的,需先终止原有协议,再办理提取划账续期,申报时可选择须变更的提取频次,如按月等。2024年3月1日后办理偿还本息首次提取业务的,申请时可选择按月提取。
一起来了解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一)房屋首次提取
1.提取申请人为本市缴存职工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在中国大陆境内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3.所购房屋的所在地应当为提取申请人夫妻其中一方的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未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以下简称公积金冲还贷)的,或使用组合贷款在本市购房且已办理公积金冲还贷,在公积金冲还贷后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且提取额度未提取完毕。
5.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已还清的。
(二)房屋再次提取(即提取划账续期)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
《办理住房公积金同一套房屋再次提取》

(三)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还款利息部分
1.提取的房屋登记有购房贷款的信息;
2.房屋产权没有发生变更;
3.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已还清的。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一)房屋首次提取
1.线上办理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申报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点击“个人提取办理”→点击“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页面,具体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个人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
《个人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查询进度: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查询”→“提取”→“个人提取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及审核结果(退件原因)。
如“审核结果”显示不全,可把鼠标移动到“审核结果”的内容处,系统即会反显详细的审核结果,亦可把鼠标移动到“审核结果”栏目右侧,往右拉动栏目长度使其显示完全;或使用界面下方导出数据的按钮,把界面的业务信息通过excel的方式下载到本地进行查看,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申报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服务”→点击“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点击“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点击“我要提取”进入申报页面,具体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个人微信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
《个人微信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查询进度: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服务”→点击“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首页“我要查询”栏目下的“提取”→点击“个人提取业务”查询业务状态及审核结果(退件原因)。
如“审核结果”显示不全,可选择对应业务点击“查看详情”。
2.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二)房屋再次提取(即提取划账续期)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
《办理住房公积金同一套房屋再次提取》

(三)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还款利息部分
1.线上办理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点击“房屋信息维护”→选择需要增加贷款利息的房屋,点击“新增贷款利息”进入申报页面→选择“房屋识别类型”并完善房屋信息→勾选需新增的贷款利息类型→录入利息情况→上传“还贷利息证明”→点击“提交”完成申报。(办理进度可在“房屋信息维护”→“维护记录”中查询。)
具体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个人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
《个人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组合贷款的,可同时申报新增公积金贷款利息和商业贷款利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需提供公积金贷款利息证明。成功新增利息情况后,如提取协议已失效的,需办理房屋再次提取(提取划账续期)。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服务”→点击“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点击“房屋信息维护”→选择需要增加贷款利息的房屋,点击“新增贷款利息”进入申报页面→选择“房屋识别类型”并完善房屋信息→选择需新增的贷款利息类型→录入利息情况→上传“还贷利息证明”→点击“提交”完成申报。(办理进度可在“房屋信息维护”→“维护记录”中查询。)
具体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个人微信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
《个人微信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组合贷款的,可同时申报新增公积金贷款利息和商业贷款利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需提供公积金贷款利息证明。成功新增利息情况后,如提取协议已失效的,需办理房屋再次提取(提取划账续期)。
2.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一)线下办理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咨询电话、
预约途径、网址、微信公众号》

是否支持跨区域办理?
是,五区通办。
(二)线上办理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不收费。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
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等其他内容

佛山12345微信编辑组
来源 | 佛山12345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辛裕祺
公积金贷款 | 公积金提取 | 公积金转移
社保卡申领 | 身份证业务 | 居住证办理
出入境办理 | 网约车办证 | 结婚证办理
私家车违章 | 领生育津贴 | 失业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