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首例!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立案调查!
佛山石湾 2024-05-26 19:21

佛山石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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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随着“放管服”的深入开展

市场准入门槛不断降低

注册登记手续不断简化

为市场主体提供了便利的营商环境

但一些中介机构和企业受利益驱使

通过冒用他人身份

提供虚假材料等骗取登记

严重侵犯权益人合法权益

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近期,禅城区市场监管局石湾镇市场监管所收到线索,某业主称其名下产权地址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被某公司占用并注册营业执照,请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和调查取证,发现其营业执照实际是某中介机构代为办理,后对该中介机构调查中发现其还接受另外13家企业的委托代为办理虚假登记。


石湾镇市场监管所已依法对上述某公司及中介机构立案调查,下一步,拟对涉案委托中介办理虚假登记的公司和接受委托代为办理虚假登记的中介处以行政处罚。



石湾君提醒各企业和代办机构

要如实提供各项办照材料

在享受便捷服务的同时

也要对申请材料的

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等违法行为

将受到严厉处罚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接下来

禅城区将持续开展宣传教育

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

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来源 | 禅城市场监管

编辑|石湾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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