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君停车多思“绿”——张槎城管联合整治违法停车破坏绿化行为 张槎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村一档”工作推进会议 请君停车多思“绿”—— 张槎城管联合整治违法停车破坏绿化行为
5月以来,张槎城管部门巡查发现部分路段违规停车占用城市绿地问题时有发生,导致绿植枯死,土壤裸露。近日,执法人员联合交警和公安部门针对破坏绿化的违停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违停现场
随着社会发展,城镇汽车拥有量大大增加,停车就成了新的矛盾点,部分车主抱侥幸心理选择违规停放。据了解,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江堤路、兴业路和环岛路路边侵占绿地停车问题较为严重,不少私家车辆直接停放在绿化草地上,由于长期的碾压,部分位置的草已经压死,土地裸露,被生生压出了车位的形状。针对此情况,张槎城管部门共派发了挪车通知书25份,同时对15位留置了联系方式的车主进行了电话通知,要求尽快移走车辆,否则将会进行处罚。



▲执法人员在交警和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对破坏绿化车辆车主进行普法教育,并现场取证做笔录
5月15日,张槎城管部门联合交警对江堤路、兴业路和环岛路车辆违规停放破坏绿化的行为开展联合整治。在整治现场,违规占用绿地停车情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部分占用车辆已经移走,但现场仍有15辆违规停放在绿化用地之上,其中环岛路的情况尤其突出。交警部门当即联系车主马上到现场移车,执法人员在交警和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对破坏绿化车辆车主进行普法教育,并现场取证做笔录。


▲绿化补种、设立停车柱
待违停车辆移走后,工作人员迅速对江堤路和兴业路被破坏的绿地加装止车柱防止车辆再次违停,并抓紧对被破坏的绿化进行补种,及时修复人行道被破坏的止车柱,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后续,执法人员将继续跟进破坏绿化违停车辆的整治。
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人人有责。城管部门也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珍惜和爱护城市绿化,切莫因为一己之私违法占用和破坏。对于侵害行为一经查实,执法部门将会作出处罚。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在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五)违规停放机动车辆、堆放杂物的。”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第一项至第七项和第九项规定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导致树木死亡的,可以处每株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人人有责,张槎执法办将继续加强巡查,严格惩处侵占绿化带行为,切实维护城市绿化良好风貌。

张槎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村一档”工作推进会议







在看点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