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内办妥!佛山居住公寓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
高明发布 2024-05-17 15:06

近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发布

关于明确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

水电气价格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建〔2024〕36号),现就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执行居民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且抄表到户单独计费的,由居民提出申请,经供电供气供水单位核查后,其水电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对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从事商业经营行为的,其用电仍实行对应的工商业电价,用水用气实行对应的非居民用水价格、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

二、供电供气供水单位要向社会公开办理流程和指引等相关信息,简化申请,提供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并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审核及现场实际用途核查。经确认是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的,原则上在30天内予以办妥。

三、本通知自2024年5月13日起执行。国家、省有新的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月13日,佛山市住建局等九个部门公布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关于居住公寓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标准的措施备受市民关注。

新政明确,居住公寓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标准,对佛山商务公寓等类住宅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的,其水电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用于住宅居住的公寓,居民所缴纳的水电气价格仍是按照商用标准,“在公寓居住电费是重要花销,入夏后是每个月要使用400度左右的电量。”赶着去上班的市民王先生说,现在入夏了空调使用比较多,如果新规实施后每个月可以大概节省100多元的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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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麦颖琳

审校:谭健才、黎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