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造谣龙江营商环境!依法查处!
龙江发布 2024-05-16 20:18

近日,龙江出现一起关于辖区内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办理申请困难繁琐的舆情。

5月15日,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对舆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根据涉事店铺经营者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于当晚找到舆情发布者。

涉事舆情发布者(左)。

经了解,发布者供述其发布内容实属虚构,并现场将失实文章删除,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另外,涉事店铺经营者表示在龙江办照办证手续快捷便民,未曾出现舆情反映的情况,为龙江镇良好营商环境点赞

制造传播谣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需谨言慎行
各位网民
要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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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来源 | 龙江市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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