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文简称《纪律处分条例》),5月14日,佛山市公安局党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同时套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4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宁惠军主持并领学。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
读书班以集体研讨、现场教学、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集体研讨环节,宁惠军同志领学《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内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学习《纪律处分条例》,谈学习心得体会,谈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具体动作,在学习中提升了党性修养、在体悟中强化了纪律意识。
宁惠军同志在交流研讨中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的应有之义,要坚持目标导向,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重要论述,自觉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的重要论述,更加自觉把党的纪律建设放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谋划推进,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堤坝。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监督执纪的重要论述,更加自觉担起责任,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推动正风肃纪取得更大成效。
宁惠军同志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党纪学习教育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公安部“六项规定”、省公安厅“九项规定”等铁规禁令。
宁惠军同志强调,要坚持结果导向,提高党纪学习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要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自觉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模范遵守纪律规矩,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要坚持统筹兼顾,将纪律作风提升行动、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整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充分融合。要注重实质实效,坚决防止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佛山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生动实践。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读书班领导干部到市纪法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宁惠军同志带领全体参加同志重温入党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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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丨黄宏裕
编辑|黄昕佩
校对|罗国强
审核 | 温扬勤、杨剑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