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民调解?如何申请?受理范围是什么?一文读懂
禅城南庄 2024-05-15 19:4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2010年8月28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人民调解?
如何申请?
受理范围是什么?
本文带你读懂

一)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据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对民间纠纷进行规劝疏导,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解决纠纷的群众自治性活动。

(二)如何申请调解?
发生矛盾纠纷,纠纷当事人去其居住地或纠纷发生地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申请调解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应用书面形式。

(三)哪些纠纷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四)哪些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受理?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包括:已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五)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的条件是什么?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
2、有具体的要求;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
4、申请调解的纠纷必须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

(六)一般民间纠纷该怎样确定受理的人民调解组织?
一般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七)调解纠纷的人民调解员和当事人一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纠纷结果的公正时,应该怎么办?
遇到此类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员回避,即更换调解员。

(八)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终止调解;
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九)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承担哪些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遵守调解规则;
3、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4、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十)什么是人民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协议书是指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纠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常用调委会联系方式】

(一)南庄镇调委会

电话:0757-85332617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西6号镇综治中心一楼镇公共法律服务前台

(二)南庄镇专业调委会

1、南庄镇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

电话:0757-8539561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西13号(南庄镇政府信访接待处)

2、南庄镇劳动保障监察调委会

电话:0757-85396628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西6号镇综治中心一楼102室

3、禅城经济开发区吉利工业园调委会

电话:0757-85396636

地址:禅城区南庄镇利源三路与新源二路交叉口东南100米(吉利工业园区服务中心)

(三)村(社区)调委会

南庄镇辖内24个村(社区),均按照上级规范化标准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如有调解需求,可到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业务窗口申请调解。

编辑 | 禅城南庄编辑部
审校 | 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来源 | 南庄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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