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擅自修剪古树将受处罚!正确做法→
禅城南庄 2024-05-15 19:45

日前,堤田村内一棵百年古树的横枝出现了严重虫害随时有断落倒塌的危险。古树生长在居民楼附近,虫蛀横枝的下方有一处村民房屋,同时也是村内道路重要的出入口,若横枝断落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收到堤田村反映的情况后,南庄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一步核查情况,并同步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邀请自然资源、园林绿化专家实地考察诊断古树状况

经过专家诊断,区绿委办同意堤田村委会对古树的该段虫害枝干进行修剪,强调需要编制修剪方案并报区级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镇执法办积极协助堤田村委会提交修剪方案并提供技术指导,得到区级部门同意后,该村紧锣密鼓地开展古树修剪工作。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任何组织、个人不可擅自修剪、迁移、破坏古树名木和绿化树木,否则执法部门将会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23年修订)进行相应处罚。如市民朋友发现古树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可先向属地村委会反映,由管理单位按相关规定处理。如绿化树木需要迁移或修剪,需报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按相关流程审核后方可实施,不可擅自动手处理哦。

律风险小提示

一、《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23年修订)第三十九条摘要:

未经批准砍伐、迁移树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每株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摘要:

砍伐古树名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处砍伐古树名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处擅自迁移古树名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 禅城南庄编辑部
审校 | 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来源 | 南庄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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