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案件,就是一记警钟。为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狮山市场监管所(以下称“狮山市监所”)梳理了一批电梯维保、使用环节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长鸣警钟巩固治理成效,助力打造“平安狮山”。

【案情介绍】
案例一:
2024年1月,狮山市监所发现辖区小塘A住宅小区电梯维保单位未按要求对其中1栋电梯实施维护保养时落实安全防护工作,维保期间未采取围蔽警示等安全防护措施,现场作业人员仅有一人。
根据《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相关条例要求,实施维护保养时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在维护保养期,间采取围蔽、警示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意外发生。狮山市监所依法对电梯维保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0元没收相关违法所得。

执法人员依法对电梯维保单位作出处罚。
案例二:
2024年2月,狮山市监所对辖区B小区电梯进行突击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小区27台电梯未按要求开展相关维护保养工作。
根据《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相关条例要求,至少每十五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维护保养工作。狮山市监所依法对电梯维保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40000元及没收相关违法所得。

狮山市监所开展突击检查。
2024年,狮山市场监管保安全,守底线,进一步深化电梯安全三年筑底行动,重点围绕电梯使用管理及维护保养两大领域,紧盯辖区住宅小区、出租房屋、人流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电梯安全专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目前,狮山市监所共检查电梯466台,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8份,立案7宗,办结4宗,累计罚没89800元,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织密社会安全防护网。
部门提醒
定期依规检查是排除安全隐患,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一环。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在定期检验到期前一个月申报检验,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立即停用,并做好防护措施。小区电梯超过20台的,由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管理人员专职管理。
维保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维保工作,至少每十五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 调整和检查等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两名持证人员维保、做好围蔽、记录真实维护保养情况等。
电梯安全责任必须警钟长鸣,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增强法律意识和“红线”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电梯进行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使用未经检验、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的电梯,最高可处30万元罚款;未按规定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来源:狮山市监所
编辑:佛山新闻网孔达然
审核:麦思颖、王子汉、杨黛梅、刘慧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