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钱了!下月起,这笔钱到帐!
昨天起雨水暂歇
太阳一晒就感觉到夏天的炎热了
从事高温工作的街坊们注意
从下个月起
你们的“夏日特供”来啦
广东高温津贴将连发5个月
6~10月每人每月可领300元
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法院提醒,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
不得扣减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
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
最低工资标准
不包含高温津贴
符合条件但没有拿到
高温津贴的家人们
可以拿起电话维护自己的权益
拨打12333或12345进行举报
点击可了解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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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广东人社、广东发布、工人日报、广州日报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罗婉琼
审校:谭健才、黎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