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骑车被撞还要负全责!交警:不能这么骑
肇庆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名中学生在机动车道上骑行 在红绿灯路口无视红灯亮起 因刹车不及被两车撞倒 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及该学生受轻微伤 经认定 该名学生应当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对学生及其家长 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 并强调骑行不守规的严重后果 日常生活中 学生骑行事故并不少 每一起事故背后 都留给我们对于安全的深思 请所有家长和学生务必牢记教训 把交通安全的主动权 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年龄未达标的孩子,家长不可以让其骑自行车上路,只能在人车分流且安全的空间内,例如训练场、小区或公园内特定的儿童活动区域等,在家长的陪同监护下骑行。
广东交警提醒
未成年人对复杂的交通环境
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
骑车上路发生事故的风险较高
请各位家长注意做好交通安全教育
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来源:广东交警、肇庆交警
编辑:邓敏贤
校对:徐艳芬、张颖茵
一审:朱广晖
二审:吴伟瑶、刘静思、闵莘
终审:林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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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艳芬、张颖茵
一审: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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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林国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