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的老板看过来,每招1人可领1000元补贴
高明发布 2024-05-13 13:36

近日,佛山市高明区乡村振兴局、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使用实施方案》,快来看一下申报要求。

申报tips

一、补贴对象及项目

1.高明区内招用外省脱贫劳动力的用人单位,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分公司(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的除外)。

稳岗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2.在高明区就业的外省脱贫劳动力(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

★岗位补贴:标准为900元/人。

★交通费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在同一家企业,外省脱贫劳动力以往年度已申领上述补贴的,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贴条件

★自2021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招用外省脱贫劳动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申请补贴年度,外省脱贫劳动力在同一家企业连续就业3个月(含)以上。

★申请补贴时,外省脱贫劳动力仍在岗。

三、申请材料

★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申请表(一式3份,以下简称《申请表》)。

★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申请明细表(一式3份)。

★用人单位与外省脱贫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如以分公司名义申请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四、申请时限及程序

1.申请时限:申请补贴年度内,外省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起至资金申请使用完毕时止。

2.申请程序:用人单位备齐资料向登记注册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3.受理、初审。镇(街道)人社部门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的,在《申请表》加具初审意见后提交区人社部门复核。

4.复审。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在《申请表》加具复审意见后提交区乡村振兴部门审批。

5.终审、公示。区乡村振兴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和确认,并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6.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区乡村振兴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对应账户。

业务受理(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1.荷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金辉路23号五楼

咨询电话:0757-88665088

2.杨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115号

咨询电话:0757-88808871

3.明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三号

咨询电话:0757-88832688

4.更合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

咨询电话:0757-88848378

5.高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政策咨询)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123号

咨询电话:0757-88880509

6.高明区乡村振兴局(政策咨询)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8号

咨询电话:0757-88660538

附件:1.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申请表

2.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申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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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麦颖琳
审校:谭健才、黎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