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出门别再“光着脑袋”,小心被罚款啦!
乐从发布 2024-05-11 21:09

近期,涉摩电,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多发,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了损失和伤害。造成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事故伤害的主要原因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及驾车人逆行、闯红灯、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不走非机动车道、骑车使用手机等违法或不文明的行为。

为压减涉摩电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即日起,乐从镇将大力整治摩电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将严查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车人不按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违规载人、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为了有效增强电动自行车在夜间与低能见度天气下的识别度,预防因“不被看见”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乐从镇将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开展“荧光守护”行动,为电动自行车车尾和两侧张贴反光度较高的车身反光贴,让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更容易被看见,增加安全保障。

在此

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佩戴安全头盔“从我做起”

为了你我和他人的安全

希望社会各界大力支持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积极配合

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来源:乐从交警、顺德警察

编辑:佛山新闻网 沈楠

审校:岑炽晖、麦丽敏、刘曦莹、钟美花、唐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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