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祖庙街道应急办专项检查进行中
祖庙微新闻 2024-05-10 22: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印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祖庙街道结合辖区实际,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持续对辖区内小零散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电气焊作业、高处作业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电气焊作业和高处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节后复工以来,祖庙街道应急办加大对违法行为如: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的查处力度,分别对在汾江路、锦华路、福宁路、同济路、永新南北大道等路段检查发现的沿街商铺的小零散工程中的无证特种作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立案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违法行为15宗,罚款6.55万元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加大对辖区内小零散工程的监管力度,祖庙街道应急办执法人员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中。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证件超期等问题进行查处,严查作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行为,核查作业人员对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掌握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门店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安全风险。

近日,执法人员在锦华路执法检查中发现,有多间临街店铺正在装修施工,工人站在搭建的两层脚手架上安装户外招牌,个别工人没有佩戴任何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叫停施工,现场对从事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发现特种作业人员属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情形,执法人员现场测量作业高度、拍照取证,随后对现场负责人进行询问制作笔录并立案调查,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近日,祖庙应急办联合消防救援所开展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时,在某仓库查获1起焊工无证违规电焊作业。执法人员在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执法人员责令该工人立即停止作业,现场对其进行询问调查,并依法对工人所在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下一步,祖庙街道应急办将继续加强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监督检查工作,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保障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相关法律知多D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祖庙微新闻编辑小组

来源:祖庙街道应急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杨晓婷

审核:何锦婷、杨荣燕、王明晖、赖沅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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