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自行车违章了该怎么处理?
能否提出复议?
共享单车如果违规如何处罚?

工作人员要我现场缴纳罚款,合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工作人员扣收我的电动自行车,合规吗?我该去哪里取回我的电动自行车?
罚款不缴纳,将加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本金)。公安机关也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且有可能影响到个人信用数据(这个属于拒不执行行政处理决定)。
电动自行车违法被查获后,一般是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处罚种类、数额、如何缴纳都在处罚决定书上书面记载。另外,可以询问开具决定书的执法人员。
实施违法行为,应当接受处罚,这是法律要求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处罚是对之前实施的违法行为的一种制裁;弃车在法律上并不能将之前的违法行为合法化。所以弃车不但不能免除处罚,还会被认为拒绝配合行政机关执法,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所有的具体行政执法都可以行政复议、诉讼。如果因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或者扣车,当然可以行政复议。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这是为了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安全。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可以在机动车道靠右行驶。所以只能说,在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会被处罚。
目前公安交警执法以现场查处为主。
驾驶电动自行车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不需要取得驾驶证,所以没有对驾驶证的计分。但是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探索了一种对闯红灯、逆行、使用假牌假证等5种严重违法实施累积曝光的制度,实施这5种严重违法一年达到2次(不含)以上的,将进行违法曝光。
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责令监护人管束,但是不会直接对监护人进行处罚。但是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导致他人损失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共享电动自行车只是一种经营业态,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违法的,和驾驶普通电动自行车一样处罚。
《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33条第(1)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42条第2款明确,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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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山12345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辛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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