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石湾一典型案例曝光
广大企业请引以为鉴
近日,石湾镇街道应急办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佛山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有一名员工正在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经了解,该名员工为该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经检查该企业台账,发现其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勘察、取证。

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认为,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违法行为。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的行政处罚。
石湾镇街道应急办提醒: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存在特种作业人员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特种作业目录,特种作业大致包括:
1、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3、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指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中的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
11、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来源 | 石湾镇街道执法办
编辑|石湾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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