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丢乱倒垃圾或被罚款?佛山拟出台相关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


为加强乱丢乱倒垃圾违法行为管理,改善城乡环境,保障公民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佛山市禁止乱丢乱倒垃圾条例(征求意见稿)》,拟作为我市地方性法规。现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5月29日前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规案审科(邮政编码:528000);
2.传真:0757-82553516;
3.电子邮箱:fscg@fscg.foshan.gov.cn。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
1.佛山市禁止乱丢乱倒垃圾条例(征求意见稿·清稿)
2.佛山市禁止乱丢乱倒垃圾条例(征求意见稿·条文注释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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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29日
佛山城管执法编辑部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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