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暑假班开设三期,每期12节课
第一期:2024年7月15日-7月27日
第二期:2024年7月29日-8月10日
第三期:2024年8月12日-8月24日
秋季班共16节课,预计2024年9月开学,具体以狮山青少年宫班群及公众号通知为准。
南海区狮山镇长华汇三楼狮山青少年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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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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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在您为孩子报名时
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
成功报名即表示您已同意遵守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青少年宫《报名须知》规定,该规定将被视作您和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青少年宫所达成的协议,协议如下:
█ 关于学员报名:
一、凡因疾病(如癫痫、哮喘、心脏类疾病等)或手术后不适宜进行激烈运动的,不能报读体育及舞蹈类项目。
█ 关于学员上课:
一、为了孩子的安全、请家长按时到课室接送孩子。若同意孩子自行回家,请家长提前到前台办理安全卡登记手续。
二、因事缺课的学员请提前请假。集体课因个人原因缺课的不予补课,个别课请假的须提前一天告知任课教师。
三、佛山市气象台发布的红色暴雨预警信号或黄色、橙色、红色台风预警信号时(或政府部门发布的紧急停课通知),课程自动暂停,直至信号解除,恕不另行通知,所停课时将往后顺延。当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达到其他相应级别时,
家长可视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是否取消或推迟到达狮山青少年宫,须及时向老师请假报备。
█ 关于学员转班:
一、所报读的课程在开课前只允许申请转班一次(需在开课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请),敬请慎重选课,在新班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到前台办理转班手续。
二、开课后申请转班的,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才予以办理。
◆家长提交书面申请,原班老师同意其转班,并签名确认
◆新报班级有剩余学位
三、开学第三节课后不予办理转班。
█ 关于学员退学 :
一、学员办理入学手续且完成缴费即成为本宫正式学员。一经报名,原则上非健康原因不予退学。
二、退学适用条件:
◆入学后任课老师认定学生程度不适,且无可转入班级的;
◆由于所报读班别人数太少而不能开班的;
◆由于拆拼班原因等导致上课时间改变,而没有合适的班可转报的;
◆由于健康原因无法或不适合继续上课,并有医院开具证明的;
◆由于搬迁、转学离开本市居住的,并有相关证明;
◆线上报名重复缴费同一课程。
三、退费手续:
◆符合退费条件的学员请提出书面退费申请,由我宫审核批复
四、退费标准:
◆开课前一天批准退费的,退回收取的全部学费;
◆完成1/5学时及以下,退70%学费;
◆完成1/5—2/5 (含2/5)学时,退60%学费;
◆完成2/5—3/5 (含3/5)学时,退40%学费;
◆完成3/5以上学时,不予退费。
◆备注:材料费、资料费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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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为助力佛山市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优化青少年文化环境,提升狮山青少年宫服务水平,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十四五”期间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青少宫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办函〔202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青少年宫实际,2024年面向南海区内常住且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全年开放300个公益学位。
补贴标准及适用对象

1、补贴标准每年:全免(每生每年享受不超过1次减免)
适用对象: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残疾人士、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2、补贴标准每年:500元/人(每生每年享受不超过1次减免)
适用对象:南海人才、星级志愿者、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其他类别
具体申请条件

1、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 根据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修订)《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役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全免/人次/年
2、残疾人士
依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规定,持有残疾人证一级至三级的对象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全免/人次/年
3、低保及临界低保家庭成员
依照《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规定,持有《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全免/人次/年
4、南海人才
依照《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分类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经认定持有人才卡一类至六类的对象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500元/人次/年
5、星级志愿者
依照《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佛山市或南海区三星级至五星级志愿者证明的对象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500元/人次/年
6、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
依照《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9〕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援派干部(南海区)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500元/人次/年
7、其他类别
近三年获得过南海区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2023年度狮山镇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关于嘉许2023年度狮山镇志愿服务杰出团队及优秀个人的决定》、《关于2023年度狮山镇巾帼志愿服务优秀团队和个人嘉许名单》、《关于公布“百队千社万人行-我在群众身边”狮山镇党员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和优秀工作者评审结果的通知》)、持有佛山市或南海区一星级至三星级志愿者证明等人员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500元/人次/年
申请流程

(一)资料审核流程

(戳此获取线上申请操作指引)
需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包括《公益学位申请表》(附件)、申请人所属类别相关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南海区)或南海区居住证复印件、子女关系证明复印件(户口簿或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①优抚对象提供《优待证》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南海人才提供人才认定卡。
③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
④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出示低保证或其他认定材料。
⑤星级志愿者提供星级志愿者证书,及系统内志愿时数等截图。
⑥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南海区)出示援派文件或其他工作证明材料。
⑦其他类别提供相关单位颁发的奖状、证书。
提交审核资料方式:
线上提交(推荐,更便捷高效):暑假课程需于6月16日前,秋季课程需于7月26日18:00前,根据操作指引提交。
结果公示:
暑假班审核结果将在6月30日进行公示,秋季班审核结果将在7月30日前后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即可享受公益学位报读资格。
公益学位使用说明

1.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残疾人士、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直接在报读学费中全免;
2.南海人才、星级志愿者、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其他类别直接在报读学费中减免,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1次减免。例:原价1300元/学期,公益学位可减免500元,即实际交费800元/学期,享受公益学位后在同一自然年度内续费不再减免,如报名春季班享受了500元减免,则在秋季班等班次中不再享受二次减免;
3.公益学位申请人获得学位资格后,需由申请的学员本人完成青少宫课程,不得转售、出让或由他人代替。发现上述情况将取消公益学位,并在3年内不可继续申请;
4.申请人如有弄虚作假获得公益学位的情形,青少宫有权追回所产生的费用;
5.公益学位申请人应遵循守青少宫选课、出勤、退费等管理制度,珍惜课程资源;
6.如退费,该补贴不贴现返还,年内不得再次使用,也不累加到次年使用;
7.只能一次性用于一门课程,不可分期使用,不可分课使用;
8.公益学位适用课程为大班课,不适用于钢琴一对一课程;
9.先审核资质再选课程。原则上课程由家长自选,如无学位,再协商更换课程;如无合适课程,该公益学位在年内保留,跨年无效。
公益学位申请咨询方式

· 狮山青少年宫咨询电话:
136-9520-7112
· 狮山青少年宫办公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日下午14:00-20:00
来源:狮山青少年宫
编辑:佛山新闻网孔达然
审核:麦思颖、王子汉、杨黛梅、刘慧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