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更好服务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证监会日前制定并发布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简称《措施》),从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私募投资等全方位提出支持性举措,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优化资源配置,更大力度支持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加强与有关部门政策协同,精准识别科技型企业,健全“绿色通道”机制,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
统筹发挥各板块功能,支持科技型企业首发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境外上市,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完善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的方式、对象和实施程序。
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鼓励政策性机构和市场机构为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督促证券公司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践行“开门搞审核”理念,优化科技型企业服务机制。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督促各项制度工作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开展评估,适时优化有关措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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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7474924/content.shtml
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境外机构业务特点和境内科技型企业发展需求,提出优化管理服务、加大融资支持、加强交流合作、完善退出机制等4方面16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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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404/content_6946377.htm
来源:中国证监会、商务微新闻、广州科技创新
编辑:佛山新闻网何宇扬
审校:周一帆、闵莘、冯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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