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迳口片国有农用土地租赁管理办法》(南府发[2022]31号)的文件规定,经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南山公投公司)研究,报镇政府同意,现拟将位于南山镇漫江居委的 4 宗国有农用土地进行公开竞租,请有意参加竞租且符合竞租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于2024年4月23日08时30分至2024年4月28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工作日内到南山公投公司接收资格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序号 | 地类 | 土地地址(土名) | 面积(单位:亩) | 竞租底价(单位:元/亩/年) | 竞租保证金(单位:元) | 递增方式 | 出租年限 |
1 | 鱼塘 | 南山镇漫江居委竹尾岭 | 15.01 | 500 | 1876.25 | 不递增 | 合同期限至2028年 12月31日止 |
2 | 鱼塘 | 南山镇漫江居委竹尾岭 | 10.64 | 500 | 1330.00 | 不递增 | 合同期限至2028年 12月31日止 |
3 | 鱼塘 | 南山镇漫江居委竹尾岭 | 8.73 | 500 | 1091.25 | 不递增 | 合同期限至2028年 12月31日止 |
4 | 鱼塘 | 南山镇漫江居委竹尾岭 | 8.9 | 500 | 1112.50 | 不递增 | 合同期限至2028年 12月31日止 |
备注:1.报名时应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5%。 2.合同期从交付之日起(交付时间视为出租土地的具体情况而定),租金从交付之日起才开始计算,出租年限不变,合同到期期限顺延,土地以现状交付,必须严格按照地类使用要求进行耕种。 3.交付土地确认书之日起须缴纳首年租金25%作为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间,土地必须严格按照地类性质要求进行耕作。 5.租赁期间,承租户必须服从水政部门管理,加强河道两岸的管理维护,保障河道水利安全,落实门前保洁工作,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堆乱建乱占。如因工程建设、防洪等原因需无条件配合。 6.承租期间,承租户不得养殖蛙类、鳝类、龟类等产生高污染水体的品种,不得使用高污染、高浓度的杀虫剂、消毒药剂。 7.承租期间,承租户不得使用高污染、高浓度的化肥药品及杀虫剂、溶剂。 8.承租期间,承租户不能私自乱搭农具用房等建(构)筑物,严禁在耕地范围内和外新增任何建(构)筑物,耕地范围外承租户若需新建工具房、看护房、饲料房等农业设施,须向出租方申请并按照镇出台农房要求和样式进行搭建。 9.承租期间,承租户严格按照租赁地的地类要求进行耕作,严格遵守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六严禁”等相关法律法规。 10.承租期间,承租户若有违反租赁合同相关环保等条款的,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取消租赁合同。 | |||||||
1、南山镇迳口片国有农用土地租赁交易一律采取公开招租方式,实行价高者得,按实际中标价签订农用土地租赁合同。
2、南山镇迳口片国有农用土地原则上分两轮进行公开招租;首轮公开招租指定面向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漫江、东和、择善社区居委会户籍居民,且每人承租农用土地不能超过一宗(含已签订的有效土地租赁合同)。首轮流标后的国有农用土地面向社会实行第二次公开招租。第二次公开招租不限户籍和投标宗数。
3、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国有农用土地招租和签订国有农用土地租赁合同: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
(2)丧失劳动能力人员;
(3)尚欠缴南山镇国有农用土地租赁费或原迳口华侨农场职工个人社保费人员;
(4)未满18周岁或离、退休人员;
(5)南山镇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派出所、居委会、公有企业等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6)承租土地到期后未按合同约定如期交还土地人员;
(7)违反禽畜禁养、限养规定的人员,但按规定进行整改后可参与招租;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未处罚完毕的人员。
1、竞租资格审查及报名:本轮招租为首轮竞租,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迳口片国有农用土地租赁管理办法》(南府发[2022]31号)的文件规定:“首轮公开招租指定面向南山镇漫江、东和、择善社区居委会户籍居民,且每人承租农用土地不能超过一宗(含已签订的有效土地租赁合同)”,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南山镇漫江、东和、择善社区居委会户籍居民(本公告第二大点第2小点规定的情况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有意参加竞租者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每天8:30至12:00,14: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注:2024年4月28日的报名截止时间为17:00),携带自然人报名登记所需资料到南山公投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一座首层3-4号,联系人:李小姐/刘先生,联系电话:0757-87656301/87219708)。
序号 | 竞租人类别 | 报名登记所需资料 | 备注 |
1 | 自然人 | 1.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租保证金退还确认书。 | 资料需提交一式两份,复印件须由报名者本人签字、按手印。 |
2、竞租保证金缴纳:报名时应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为竞租年租金的25%,经南山公投公司审查符合竞租条件并报名登记成功的意向竞租者,于2024年4月28日17:00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南山公投公司银行账户,中标后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开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竞租保证金 (单位:元) | 备注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三水迳口支行 | 80020000005307154 | 详见表1 | 1.保证金缴款人必须与南山公投公司登记的报名人一致; 2.须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竞租的项目名称:“南山镇**居委***土地+面积**亩的竞租保证金”。 |
本次竞租采取公开叫价方式,各竞租项目进行竞价时,每次举牌叫价不得低于竞租项目的竞租底价,在竞租底价的基础上,每次以每亩十元整数倍递增叫价,最终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竞投。
1、2024年4月29日开始在南山公投公司会议室召开竞标会,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2、竞租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一座首层3-4号南山公投公司会议室开标。
3、出席人员要求:
自然人:竞租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租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有复印件资料一式两份,复印资料须由证件持有人签名并加盖指纹)及竞租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据原件给南山公投公司核查。
注: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进入交易场所参加竞租:①竞租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实名到账;②竞租保证金已到账,但汇款/转账凭证单据上的缴款人与南山公投公司登记的报名人不一致,或汇款/转账凭证上没有注明本次竞租的项目名称;③竞租保证金已实名到账,但汇款人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到南山公投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核。
1、意向竞租者应保证其报名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信息能及时通知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租者自行承担。
2、根据我镇国有农用土地租赁管理规定、公有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规定,每轮公开招租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的,成交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
3、资产承租权竞得人需在竞租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南山镇迳口片农业用地租赁合同书》,签订合同前须足额缴纳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租赁合同首年度租金的25%),逾期不缴不签即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届时南山公投公司将竞得人缴交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南山公投公司将重新组织竞租。
4、竞租保证金退还:
(1)竞得人:南山公投公司在竞得人签订合同后并将竞得人缴交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齐不足部分。
(2)非竞得人:南山公投公司在竞租会结束后出具竞租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准予退还保证金的竞租人竞租保证金。
5、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或经济发展需要)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土地等原因(非因出租人的原因)致租赁合同需要提前终止的,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青苗补偿按南山镇当年执行的青苗补偿规定执行。
6、意向竞租人已报名或已交竞租保证金,统一视为已知悉这份竞租公告的全部条文。
1、本次国有农用土地竞租项目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绿韵南山微信公众号发布。
2、本次国有农用土地竞租项目公告张贴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首层公告架及南山公投公司、漫江、东和、择善居委会信息栏处。
本次国有农用土地的公开竞租由南山公投公司负责组织和解释,如需了解租赁情况,可亲临或致电南山公投公司咨询,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一座首层3-4号,联系人:李小姐/刘先生,联系电话:0757-87656301/87219708。
附1:授权委托书(模板)

附2:竞租保证金退还确认书(模板)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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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编辑丨莫绍勇
审校丨罗仲元 李燕君 侯仁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