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庄的企业看过来 2023年促进汽车、家电、家具商贸企业 扩大市场奖励资金申报来了 申报指南收好啦
在佛山市从事汽车、家电、家具销售(含互联网零售)经营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
(一)已纳入我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简称入库)并填报零售数据;
(二)主营业务中含汽车、家电、家具三类商品中至少一类商品销售;
(三)汽车销售企业须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注册登记并录入车辆交易信息;
(四)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业绩要求一:一手车销售企业2023年(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下同)一手车商品营业收入同比2022年完整年度增长率达到3%及以上,且2022年度全年一手车营业收入(以在税务部门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数据为参考)达5000万元及以上。
奖励标准一:按2023年度一手车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给予最高0.75%的奖励,每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如企业主营上述多项业务,可选择1-4项达到奖励标准的主营业务分别进行申报。本项目资金总规模限定,若奖励总金额超过资金总规模,则根据资金安排、评审结果情况,按因素法(资金总额与拟奖励合计金额的比值作为奖励系数,该系数最大取值为1)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分配。符合条件的单个企业最高奖励金额200万元。企业单项最终核定奖励金额低于3000元的,该项不予支持。
请各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企业于4月23日至5月15日在佛山市扶持通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下称扶持通平台)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按照属地原则,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经济促进)局在扶持通平台上进行初审。经审核通过、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于5月15日前于扶持通平台打印纸质申请资料,并报送至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经济促进)局。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经济促进)局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出具经集体讨论研究或委托第三方审核后的初审意见,连同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资金汇总表(附件1,盖章,一式一份)于5月24日前上报市商务局(初审意见和资金汇总表需要同步报送电子版、纸质版)。
专项资金评审工作由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市商务局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和本项资金规模来确定扶持项目名单和额度,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拨付资金。
申报所需材料、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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