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高明区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公告
一、申请条件
二、时间安排
1、网上预约:积分入学申请实行网上预约办理模式。从4月19日起,新市民(法定监护人)登录“高明通”微信小程序——【招生报名】——【积分入学预约】系统进行网上预约。首次放号时间是4月19日晚上20时,此后每个星期五晚上20时发放下星期一至星期五的预约号。
2、现场受理:4月22日至5月20日(20个工作日)。申请人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前往预约窗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3、审核评分:5月13日至6月3日。
4、积分公示和受理复核:6月11日至6月17日(5个工作日),区委政法委和各镇(街道)流管办同步进行积分公示。申请人对所查询的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属镇(街道)流管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5、积分排名公告:6月21日。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名公告。公告结束后,区委政法委移交积分入学资料给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三、受理地点

四、计分方式
入学总积分=基础分+加分。
具体积分指标详见附件《高明区新市民积分申请材料清单》。
五、积分排名规则
各镇(街道)按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暂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办证在前则排名在前。
六、积分公示
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高明区人民政府网(区委政法委)、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和各镇(街道)流管办进行公示。
七、注意事项
2、镇(街道)设有多个受理点的,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受理点办理,在受理期限内,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受理点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一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制服务。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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