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往来港澳通行证首办、换发、补发需要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人工窗口办理,不可以代办。
申请人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佛山市再次办理签注的,且本人不在港澳地区的,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委托他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人工窗口代办:
(一)个人和团队旅游签注,16周岁以下及70周岁以上人员可代办。
(1)16周岁以下的,由监护人代办或由监护人委托其他成年人代办。
由监护人代办的,提交以下材料:
1.交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交验监护人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或登记明晰关系的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由监护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除提供上述1.2.3类材料,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4.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5.交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70周岁以上的,可委托其他成年人代办,并提交以下材料:
1. 交验申请人的身份证;
2.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但在智能签注设备办理赴港澳个人和团队旅游签注的,只能由本人办理。
(二)探亲、逗留、人才、其他签注,可委托其他成年人代办。
1.交验申请人的身份证;
2.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16周岁以下的,由监护人代办或由监护人委托其他成年人代办,除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与个人和团队旅游签注代办材料一致。
(三)在佛山市已办理商务备案的企业,再次申请香港商务签注,可委托企业办证员代办,提交办证员的社保证明。
但首次申请香港商务签注以及申请澳门商务签注须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人工窗口办理。
省外户籍人员办理个人旅游签注,需交验佛山市有效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要注意,省外户籍人员办理团队旅游签注,无需居住证。






审校:宋超、何丽华、鲁帆、杨诗雨、闵莘、朱广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