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扫千万别做!违者将面临法律严惩

清明将近
本周末将迎来祭扫高峰
清明祭扫不可忽视消防安全
焚香烧纸、香烛等野外用火
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山火
导致“引火烧身”
2024年2月17日15时,贵安新区党武乡龙井村发生一起山火。
经调查,村民刘某某(男,70岁,贵安新区党武乡龙井村人)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引发山火。
目前,刘某某主动到思雅派出所自首,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024年2月11日16时许,贵阳市修文县小箐镇小箐村上半沟突发山火。
经侦查,起火点有2处,分别是村民周某某(男,55岁,修文县小箐镇大兴村中间组人)与其女儿周某某(女,32岁,贵阳市白云区人);村民张某某(男,40岁,修文县小箐镇小箐村四组人)上坟祭祖违规用火引发山火。
目前,周某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女儿周某某已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张某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清明节将至,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南海区政府禁火令要求,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 30 米范围内,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倡导鲜花祭扫文明、无烟祭扫新风尚。











防范于未“燃”
请务必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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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电力设施
如高压线、铁塔、线杆附近看到火苗
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立即拨打消防电话119
和供电里水片区专门电话
13809225340
防止出现因火灾
导致电力设施损毁的恶劣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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