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调查,民警发现在事发后,真正的跑车司机并未在现场查看车辆的受损情况,而是一边打电话一边远离现场,避开人们视线。

民警随即传唤赵某和肇事司机覃某到黄岐中队接受调查。在证据面前,两人只好如实交待。 据了解,两人是某跑车租赁公司的同事,事发当日,两人一起去取回客户归还的跑车。取车后,覃某独自驾车行驶至海北大道某加油站对出路段时,想超越右侧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于是向左打了方向。 可此时左侧也有车辆正常行驶,覃某又赶紧向右回打方向,在转向的同时踩油门加速行驶,加上路面有点湿滑,导致车辆“S型”摇摆,随后撞上路边护栏,所幸没有造成行人受伤及其他车辆受损。 覃某早在2018年因醉酒驾驶被查获,驾驶证已被吊销,想到自己无证驾驶,一旦被交警发现就会被处罚,于是打电话给赵某,让他赶来现场,代替自己处理。
目前,覃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汽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等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作出罚款3500元,合并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而赵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也被民警依法作出罚款2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蜀黍提醒大家 驾车外出时 如果不慎发生交通事故 应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调查 绝不能找人顶替或肇事逃逸 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南海交警大队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曾劲松、骆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