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宣贯培训会
佛山生态环境 2024-04-01 20:39

2024年3月28日下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宣贯培训会。

《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主要适用于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工作,通过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审查——发布实施——备案审查——清理评估”全链条流程,完善各环节标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进行系统全面规定,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会上,法规科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就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及特点、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主要亮点、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等进行宣讲和解读,让生态环境干部职工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有了进一步深入、完整、系统地认识。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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