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截止!关于做好北滘镇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魅力北滘 2024-03-29 20:06

北滘镇各社会组织:

为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转变监管方式,强化诚信自律与信用管理,扩大社会监督,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粤民规字〔2019〕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为“年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年报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在北滘镇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均应填报2023年度工作报告。

02
年报时间

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逾期未报送或未按要求规范报送的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03
年报方式

(一)材料报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我办不出具年检结论,不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和年度工作报告材料中加盖印章。

(二)前置审查。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一律退回,逾期未重报补正的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04
年报内容

(一)年度工作报告。按照规定表格填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等情况;其他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社会组织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和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的财务会计报告需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未提交审计报告的一律退回重报,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05
年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

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s://www.gdnpo.gov.cn/home/index/mlogin),地区选择“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再点击左侧菜单的“2023年度工作报告”入口,按要求和系统提示进行填写。

(二)上传附件

1.社会组织须下载打印年度工作报告书封面首页的承诺书页面,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上传。

2.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需下载打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页面,扫描上传。

(三)信息公开

1.通过“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系统”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将分批次在“佛山市顺德区社会组织信息网”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示栏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等相关规定,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组织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审核通过后,应当于30日内在“佛山市顺德区社会组织信息网”对外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慈善组织应当及时在“慈善中国”网站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全文。

3.年度工作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06
注意事项

(一)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三)年度工作报告须于5月1日前完成初次提交,最多退回补正一次,且最后补正提交的日期应在5月31日前(含当日)完成。因年报审核退回需时,请各社会组织及早提交并预留充足时间补正;若社会组织因迟交年报导致退回后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07
其他事项

(一)填报咨询电话:0757-26675017、26675019

(二)技术咨询电话:020-83341308、87554998

(联系人:阮小姐、梁先生,电话:26675017、26675019)

顺德区北滘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来源:北滘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编辑:陈韵怡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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