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24年第二季度西樵水产品随机抽样名单→
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季度
西樵镇水产品随机抽样的通知
为提升西樵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压实水产品养殖户主体责任,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西樵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樵府办字〔2022〕139号)要求,镇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镇农林服务中心根据各村(社区)鱼塘养殖数量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于2024年3月19日通过随机抽取方式抽取出7个目标村(社区),在目标村(社区)按养殖鱼塘比例随机抽取了180个监测名单,详名单请看附表。
1. 监测名单中,优先抽检大口黑鲈、乌鳢、黄颡鱼、鳜鱼等重点监管品种,如重点监管品种数量不足,则按顺序抽取剩余监测名单鱼塘;如因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重新投包等原因无法完成本季度监测任务的,则顺延至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重新投包后抽检。
2. 当监测鱼塘没有鱼或改养了鳖、龟类、鳄鱼等非常规鱼类时,可以抽取该名养殖户的其他鱼塘;若无其他鱼塘,则顺延至下一个监测名单,直至完成本季度风险监测抽检。若养殖户主观原因两次不配合抽样的,则把名单上报南海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监督抽样。
3.抽取样品要求:当水产样品长度小于2厘米时,若此鱼苗以商品鱼的形式饲养的,则在3个月内完成抽样;若此鱼苗在3个月内销售的非成品鱼(即鱼苗养殖),则可直接抽取或鱼苗销售前抽取。成品鱼样每份不少于2市斤,鱼苗样品每份不少于0.5市斤,品种要求不限。
4.西樵镇农林服务中心将参考鱼类塘头收购价格对抽取的每个样品进行抽样费用补贴,补贴直接发放到被抽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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