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石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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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法定监护人),如有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可为其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1.受理时间:4月22日至5月20日(共20个工作日);2.积分分数公示:6月12日至6月18日(共5个工作日);3.申请复核:6月12日至6月18日(共5个工作日);石湾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澜石二路36号展弘大厦一楼、二楼。在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佛山政法”“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网站进行积分分数公示,公示期为6月12日至6月18日(5个工作日)。1.积分查询方式:在6月12日至6月18日期间登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官方网站查询本人总积分。2.申请复核方式:若新市民对积分分数有异议的,请在6月12日至6月18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到所属镇(街道)积分办申请复核,逾期申请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1.申请人请认真阅读《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2024年)》(详见附件)并提前按要求准备好积分材料(包含必备材料和计分材料),在受理期限内到指定受理点一次性提交,逾期不予受理;2.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一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制服务。
佛山市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石湾镇街道积分办:石湾镇街道魁奇二路二号综治大厅1号窗, 83105615。
来源 | 禅城政法、佛山市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禅城发布、石湾镇街道综治办
编辑|石湾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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