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人民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公开信
广大市民朋友: 大家好! 清明节即将到来,大家上山扫墓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意愿比较强烈,稍有不慎,极易酿成森林火灾。为预防和避免因清明祭扫活动发生森林火灾,实现“平安清明”,特致信全区人民: 一、请全区人民严格执行《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严禁在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一切野外用火。凡违反禁火令者,相关部门将对其依法从重查处。 二、请全区人民自觉遵守《佛山市民政局“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倡议书》,禁止在我区各墓园和殡仪馆等殡葬服务场所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火种上山拜祭,大力倡导“无烟祭扫”。 三、请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以身作则,自觉带头和监督家人、劝导朋友开展绿色、错峰祭扫活动,做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的表率,带头采取网上祭奠、社区共祭、敬献鲜花、家庭追思、撰写祭文等文明、简约、低碳、安全的祭扫方式缅怀故人。 四、请全区人民监护好、教育好小孩和其他需要监护的各类人员,严防失火。如引发森林火灾的,相关部门将一律追究其监护人责任。 市民朋友们,平安清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移风易俗,安全祭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电话110或119报警。 佛山市高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2024 年3月25日





审校:宋超、何丽华、鲁帆、杨诗雨、闵莘、朱广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