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水韵西南 2024-03-26 20:42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为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有效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的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三水区教育局在此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们,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切勿报名参加无证机构开展的任何培训课程,防范违规培训引发的各种风险。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理安排课余时间,减轻培训焦虑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当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要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建议家长进一步关注“双减”政策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孩子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日常教育注重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求知欲,养成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加强网络行为监管,鼓励孩子多参加体育锻炼,进行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正确处理好学习、运动、娱乐之间的关系,保证充足的睡眠,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二、自觉抵制无证培训机构,防范潜在风险

 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一定要查验机构的证照是否齐全,只选择有办学许可证的正规机构。因无证机构的场地未经相关部门监管审批,通常存在场地设施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设备缺失、疏散通道不畅通等各类严重安全问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和其它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维权无从保障。

 请家长朋友们切勿让孩子参加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任何培训活动,以及任何个人或无证机构以“家教辅导”“一对一”“托管”等名义开展的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防止安全风险的发生。

 三、高度关注培训的安全防护,维护自身权益

 按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法律文件的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培训场所消防安全设置、严格火灾危险源管理、严格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购置合格的消防装备器材,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走道应当设置疏散照明灯具和保持视觉连续性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在明显部位张贴疏散示意图。同时,校外培训机构须与购课家长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版),收费后应当向家长出具收据、发票等凭证。

 请家长朋友们高度关注子女学习培训的安全,主动监督培训机构落实场所安全防护措施,监督培训机构配备消防安全设施、畅通消防安全通道、严禁使用明火、消除安全隐患。家长购课时应主动要求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索取收据发票,妥善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四、警惕虚假宣传,拒绝盲目埋单

 请家长朋友们不要相信任何机构或个人以组织考试、保上名校、帮助择校等名义的虚假诱导;切勿听信机构人员的口头承诺,不要因为打折优惠而通过私人转账、私下交易和培训贷等方式缴费,以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请家长朋友们理性购课,拒绝盲目囤课,优先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

 家长朋友们,如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三水区、各镇(街道)等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在我们共同努力下,营造良好健康教育生态,让孩子们都能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附件:三水区已取得办学许可资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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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水教育

编辑:佛山新闻网 麦雪丹

审校:西南街道宣文旅办、闵莘、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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