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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检察 2024-03-25 21:30

5万余个还未来得及售出的
“假冒”知名品牌手机保护套
堆积成小山
如今成为张某某等人违法犯罪的铁证

……

近日,由禅城区检察院起诉的张某某、钟某甲、钟某乙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一审宣判。法院依法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个月不等、缓刑四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同时,支持了被侵权企业11万余元的赔偿请求。据悉,该案系佛山市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检察机关起诉的定性量刑、被侵权企业提出的刑附民诉求均获法院支持。

未经许可

使用他人商标生产手机套

一台彩绘机、一台点胶机、一台印丝机……2021年12月,张某某在佛山开设公司生产手机保护套。“一开始,我只是生产一些没有商标的手机保护套。”据张某某供述,其发现生产假冒大牌的手机套可获得更大的利益,便抱有侥幸心理,走上“歧途”。

2022年6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张某某工厂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并当场缴获假冒的手机保护套5万余个,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2023年6月,该案移送至禅城区检察院。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先后租赁了两层楼房,注册成立了某公司,与其当时的女朋友钟某甲一起,开给招募张某甲、钟某乙等人,在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大量生产明显标有某些知名品牌手机公司标志的手机保护套。

其中,钟某甲协助张某某跟进原材料的采购以及协调安排生产;钟某乙以在负责打包装箱的同时,参与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机套;其余犯罪嫌疑人参与了涉案手机套的车间生产,包括丝印、喷墨彩绘、点胶、包装等。

被侵权企业

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求

“追究刑事责任不难,但被侵权企业的损失如何挽回?”在案件办理期间,被侵权企业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求。承办检察官多次听取涉案被侵权企业诉讼代理人意见,并研究探索落实知识产权刑附民制度有效措施。

2023年12月,禅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张某某、钟某甲、钟某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24年3月,禅城区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当天被告人已主动全部履行11万余元赔偿,被侵权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维护。

“该案的顺利办理,有效推动了知识产权案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一体化解决,更好实现了刑事打击与民事赔偿双重司法保护功能。”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被侵权企业可能面临着维权周期长、成本高、获赔少的困境,如本案被侵权企业在案件侦查阶段多次与被告人沟通,均索赔未果。

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过刑民一并审判,帮助被侵权企业实现弥补经济损失的诉求,有效降低了被侵权企业的维权成本。本案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的具体实践对后续相关案件办理提供了有效借鉴,有力推动了知识产权案件刑民保护一体化。

▌来源:禅城检察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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