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logo,大大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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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禅城区检察院起诉的张某某、钟某甲、钟某乙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一审宣判。法院依法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个月不等、缓刑四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同时,支持了被侵权企业11万余元的赔偿请求。据悉,该案系佛山市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检察机关起诉的定性量刑、被侵权企业提出的刑附民诉求均获法院支持。
未经许可
使用他人商标生产手机套
被侵权企业
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求

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过刑民一并审判,帮助被侵权企业实现弥补经济损失的诉求,有效降低了被侵权企业的维权成本。本案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的具体实践,对后续相关案件办理提供了有效借鉴,有力推动了知识产权案件刑民保护一体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