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不受户籍限制!广东医保新政来了
畅享乐平 2024-03-25 19:15

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

《关于做好新生儿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新生儿监护人

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出生后180天内

在全省任一统筹地区

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不受户籍地或者居住地限制

不需要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广东省医保局表示,广东省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新生儿医疗保障工作。2009年,广东在全国率先出台政策,明确出生3个月内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给予报销;2022年,广东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将原出生后3个月的时限延长到6个月,并将参保范围扩展到居住地,切实保障新生儿健康。

近期,《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家医保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等政策陆续出台,要求加快推动落实“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明确新生儿可凭户籍或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医保参保,生育医疗费用可“一站式”报销,不需要到多个部门跑腿、多次提交材料。为进一步做好新生儿医疗保障,切实方便群众,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广东省最新出台了本《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指导新生儿监护人在为新生儿办理落户或者居住证后,及时更新新生儿参保信息,并做好下一年度在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如何做好新生儿医疗保障?
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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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编辑丨邓志毅

校对丨植舒婷、何晓敏

审核丨陈黎明、黄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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