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害怕承担责任,撞倒路人后逃逸?刑拘!
佛山市公安局 2024-03-24 12:09

众所周知

发生交通事故后

正确的做法是及时拨打110

可现实中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

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害怕担责选择逃逸

“喜提”刑拘并赔偿

2月22日下午,禅城区南庄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驾驶人骑行电动自行车撞倒行人后,因为害怕承担事故责任,立即逃离现场。

接报后,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名老人受伤倒地,肇事者早已不见踪影。民警立即对受伤老人展开施救,同时联系救护车辆到场。

民警通过调取当天该路段周边的公共视频,锁定了一名嫌疑男子,并一路追查至其曾逗留的工厂。

“他是帮忙送货的。”民警在该工厂内找到了负责人,从他口中获知了该男子的身份信息。

考虑到跑腿骑手流动性强,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与负责人配合,在事故发生的次日,成功在工厂门口抓获男子某。

据韦某交代,事故发生当天,他接到一单跑腿任务后,便驾驶电动自行车赶往目的地。由于配送时间紧,他提高了车速,结果途经交易中心对开路段时,与同一方向步行的老人发生碰撞。

目前,韦某因肇事逃逸,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根据法律规定,韦某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

然而

不只有撞人跑了

才是肇事逃逸

撞损交通设备跑了

同样也是

多次逃逸+多次逃费
最终罚款并扣满12分

近日,佛山110接到桂城某物业公司的员工报警,称一辆悬挂着鄂A号牌的蓝色货车在出小区门口闸门时,因运载的货物过高,撞坏设置在闸口附近的车辆识别设备,并逃离现场。


接报后,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货车不仅逃逸,而且进出闸口时车辆前后悬挂的号牌还不一致,涉嫌套用鄂A号牌,还有多次逃避小区停车费的记录

事发次日,民警成功查获涉事货车和司机陈某(化姓)。被民警查获时,陈某竟还在涉事货车上悬挂其他车辆的号牌。经核查,该车的真实号牌为粤H号牌。

在证据面前,陈某承认了自己驾车撞坏小区物业设备和套牌等违法行为。据陈某交代,事发时他知道车辆货物碰到了闸口附近的设备,但是由于害怕套牌被发现,所以不敢停留查看,选择快速离开现场。


民警对陈某作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陈某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还需要对损坏设备进行赔偿

警方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有人员伤亡的

马上抢救伤员

迅速报警并通知保险

千万不要

抱有侥幸心理

企图逃脱责任

此外

伪造或变造机动车号牌

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经查实将承担法律后果

审核 | 杨剑锋、黄昕佩、罗国强

来源|佛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