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警钟!“处方”不能随便开,没有资格莫乱来!
乐从发布 2024-03-22 21:42


目前,乐从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月行动正在持续开展,乐从镇卫生健康办公室对乐从镇某门诊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发现,该门诊部牙科诊室见执业助理医师王某正在坐诊,在牙科诊室的办公台见有患者姓名李某的口腔治疗单1张,药房见有患者李某的处方笺1张,医师签名梁某,现场未见医师梁某。

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询问该门诊部相关人员得知,开具上述口腔治疗单和处方笺的医师梁某当天是休息的,上述处置单和处方笺实际是由执业助理医师王某开具并已经执行。该门诊部涉嫌在诊疗服务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王某独立开具处方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

近期,乐从镇查处医疗机构在诊疗服务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相关规定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法行为的案件3起,并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因此,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法执业,在医疗机构内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不得单独执业,一经查实,应认定为《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情形,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事实上,想成为一名独立开具处方的医生,须获得处方权。处方权是指具有开具处方药品的权利。

01
处方权的获得方式

按照医师级别来说,分为三种:

第一种,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二种,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第三种,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

02
处方权的获得程序

第一步,取得相应资格。执业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助理医师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乡村医生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二步,注册在执业地点。医师拟在医疗机构执业前,应当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执业注册,经批准后取得执业证书;

第三步,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来源:乐从镇卫生健康办公室

编辑:佛山新闻网 沈楠

审校:岑炽晖、麦丽敏、刘曦莹、钟美花、唐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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