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想享受个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那扣除年度是按发证时间还是批准时间?
答
以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时间或批准时间作为取得证书的时间,在当年度可以享受扣除。

02
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
不能。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周岁就可以享受扣除。
2023年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下,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03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单位如何查看专项附加扣除暂停享受人员名单?
答
单位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点击【更多操作】→【暂停享受名单】→【更新】,即可查询暂停名单及相关信息。


04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如何查询员工汇算申报状态?
答
单位进入【查询统计】→【员工汇算申报状态查询】,选择对应税款所属期年度后查询,即可查询员工的汇算申报状态;若需查询单个员工,您可以根据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进行查询。

温馨提示:【员工汇算申报状态查询】需要符合以下2个条件才可以查询到对应的人员信息:
1、【人员信息采集】中人员状态为“正常”的雇员,且不能录入离职日期;
2、上一年度所属期12月申报成功的报表中存在的人员。

05
采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
采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时,同一纳税人采集多条婚姻存续起止时间不能交叉,否则会出现以下提示:


06
采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
采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时,同一子女在相同的可扣除月份被重复采集,请检查采集情况,如重复采集请及时修改,否则会出现以下提示:


07
采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
采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时,注意以下两点:
(一)填写的“主要工作城市”与其配偶采集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工作城市”不能相同,否则会出现以下提示:

(二)若纳税人填写的主要工作城市不为年度内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单位所在城市,则需上传证明材料。


08
采集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
采集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时,注意以下两点:
(一)同一扣除年度内,同一名称证书仅可采集一次哦,不要重复采集,否则会出现以下提示:

(二)跨年不得重复填报指定证书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否则会出现以下提示:


09
采集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
采集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时,不能填报当前年度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否则会出现以下提示:


10
采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
采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时,注意以下两点:
(一)被赡养人与纳税人的年龄差异存在异常,提示税务机关后续会联系纳税人进行核实:

(二)同一老人在相同的可扣除月份被重复采集,请检查采集情况,如重复采集请及时修改,否则会出现以下提示:


11
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优惠,请问从哪个渠道可以查到相关数额的真实性?
答
医疗保障部门会向纳税人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您可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注册、登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通过首页的“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询。建议您日常也保存好相关票据备查。

12
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政策?
答
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2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