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交通运输企业未投保安责险将面临处罚
佛山交通 2024-03-22 11:57

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近日,我市一机动车维修企业因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受到行政处罚。

4月27日,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中大队执法人员在对城中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某机动车维修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责险。面对执法人员对企业投保情况的询问,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表示不知道需要购买安责险,也没有购买安责险。对此,执法人员当即向企业宣传了《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实施安责险的有关规定,传达了《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并对企业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负责人当场表示将积极整改,投保安责险。

6月1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复查时,该企业仍然无法出示购买安责险的有关证明。经调查取证,该企业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的违法事实依法进行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结合当事人是首次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案被立案查处的情形,对该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中大队将继续严格执法监督,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适时开展企业安责险投保情况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制度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来源:柳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编辑:林荣俊
审校:李淑莲、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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