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高明食材、高明美食logo认定开始啦!快来申请
高明发布 2024-03-20 13:42

各位街坊

还记得2023年公布的

“高明食材”“高明美食”

区域品牌logo吗?

(相关链接)

“高明食材”区域品牌logo

“高明美食”区域品牌logo

现开展第二批

“高明食材”“高明美食”区域品牌

申请使用认定

快来申报吧~

申请时间

2024年3月20至4月10日

三洲黑鹅。张笑兵摄

合水粉葛。古璇摄

敲重点!!!

“高明食材”“高明美食”区域品牌

申请使用认定可享有哪些好处?

明仔帮你总结一下

一、享各式各样的宣传推介

✔政府部门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对认定商家进行宣传推介

✔认定商家有权使用“高明食材”或“高明美食”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作广告宣传

二、优享多种扶持政策

✔认定商家可优先享受政府关于品牌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

✔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优、申报上级各类竞争性扶持项目

✔优先参加政府有关部门及协会组织或协办的展会展销、贸易洽谈、技术培训、信息交流活动等

✔享受政府部门对产品质量、商标品牌和标准化等方面提升的帮扶指导

✔支持认定商家利用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获得相应贴息扶持

高明濑粉。罗就好供图

如何认定?去哪里认定?

看这里

 ↓↓

一、“高明食材”区域品牌

(一)申请条件

1.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资质;

2.登记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产品产地应当在佛山市高明区辖区内;

3.提供的产品、服务及其他生产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

4.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5.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须至少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区相关部门推广的“明材”清单产品中的一项。

(二)提交申请材料

1.《“高明食材”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申请书》;

2.登记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在高明区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应产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证明材料(地理标志产品以及区相关部门推广的“明材”清单上的产品的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相片不少于2张(其中1张含企业名称)、单个主要产品相片不少于2张(有包装盒的拍摄带包装盒的1张)。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可编辑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zscqg@gaoming.gov.cn或将打印纸质盖章版送至区市场监管局(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景阳街25号,联系人:李玉婷,联系电话:0757-88880219)

二、“高明美食”区域品牌

(一)申请条件

1.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资质;

2.登记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食品产地应当在佛山市高明区辖区内;

3.提供的食品、服务及其他生产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

4.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5.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B级及以上;餐饮店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B级及以上;

6.食品安全等级A级,获评餐饮“明”店、“明”厨、“明”菜等,“荷小店”联名商家,高明老字号,利用本地特色食材制作的食品优先获得使用授权。

(二)提交申请材料

1.《“高明美食”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申请书》;

2.登记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在高明区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及食品安全等级证书;

4.其他优先获得使用授权的有关证明材料。

5.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相片不少于2张(其中1张含企业名称)、单个主要食品(菜品)相片不少于2张(有包装盒的拍摄带包装盒的1张)。

(三)申请方式

请人将申请材料(可编辑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zscqg@gaoming.gov.cn或将打印纸质盖章版送至区市场监管局(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景阳街25号,联系人:李玉婷,联系电话:0757-88880219)。

四、其他事项

(一)对授权使用“高明食材”“高明美食”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和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需备原件核验。

扫码下载相关资料

“高明食材”

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申请书

“高明美食”
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申请书

心动不如行动
快来参与报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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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明市场监管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麦颖琳

审校:谭健才、黎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