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被罚!这件事情干不得!
佛山生态环境 2024-03-19 22:12

佛山多人私自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野钓?

通通逃不过执法“天眼”!

3月15日,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依托南海区空天地一体化社会治理平台,利用无人机开展执法巡查时,发现有人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非法垂钓。

在收到信息后,丹灶镇政数办立即联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丹灶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办、派出所、东联社区等多部门采取行动,对在水保区违法垂钓的人员进行了查处。

无人机巡查发现有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进行非法垂钓。

当日下午,执法人员来到东联旧渡口所附近堤段,发现堤围外虽然竖立着多个告示牌,周边也有铁网围蔽,但仍有市民进入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进行垂钓。

执法人员对在水保区违法垂钓的人员进行查处。

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取证,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5名垂钓人员均被依法处以1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非法进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并劝离。

丹灶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发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

水源保护区界标

交通穿越警示牌

一般道路

高速公路

航道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分级

我国在2008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六条明确要求:凡是供应饮用水的水源地都要划定保护区。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其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三级。

01

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项目,需统一交给当地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

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02

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已建成的也要由当地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

二级保护区内可以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但要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

03

准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项目,但在不增加排污量的前提下可以改建。

根据需要,当地政府应当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污染物直接排入水源,确保饮用水安全。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丹灶监督管理所、环保科普365、国家长江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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