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公积金转移如何申报?一起来看看吧!
佛山12345 2024-03-19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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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生人员新增应怎么处理?

公积金异地转移如何申报?

关于公积金转移手续一起来看看如何操作吧!

受理范围
(一)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1.对于新录用的职工,如职工在本市已设立个人账户的,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2.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新单位工作时,需由新单位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启封)才能继续缴存。

3.“启封”指被封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因转移等行为离开“暂存户”。

4.原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集中封存)后,新缴存单位方可办理转移(启封)手续。

(二)异地转移

1.异地转入:
(1)在我市设立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满6个月以上,单位或职工应当申请将原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市个人账户。
(2)转出地个人账户没有注销且余额不为零。
2.异地转出:
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
(一)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1.《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线上申报不须提供。

(二)异地转移——异地转入

1.职工本人办理

(1)身份证(网上申报免提供);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免提供)。

2.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1)《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2)职工填写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免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网上申报免提供)。

办理时限
(一)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1.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

(二)异地转移

1.承诺办理时限:11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下,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转入地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发出联系函→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信息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并将资金划出,通过平台反馈转出信息→转入地中心通过平台收到反馈的转出信息,且专户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拆分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程序
(一)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1.线上办理

申报流程: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单位用户”——由经办人或专办员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职工新增”栏目申报。

具体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单位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链接:

https://fsgjj.foshan.gov.cn/bszn/wsczzy/content/post_4696402.html

2.线下办理

本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已全面推行网上申报,单位应当开通网上服务,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具体操作详见:《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查询与申报》。链接:

https://fs12345.foshan.gov.cn/net_knowledge/#/knowledgeContent?code=BFS00004464

(二)异地转移——异地转入

1.线上办理

(1)职工个人

①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申报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个人用户”——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异地转入”栏目申报。

具体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个人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接:

http://fsgjj.foshan.gov.cn/bszn/wsczzy/content/post_5164602.html

②“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申报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在“异地转入”栏目申报。

具体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个人微信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链接:

http://fsgjj.foshan.gov.cn/bszn/wsczzy/content/post_5164627.html

(2)单位

申报流程: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单位用户”——由经办人或专办员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职工异地转入”栏目申报。

具体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单位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链接:

https://fsgjj.foshan.gov.cn/bszn/wsczzy/content/post_4696402.html

2.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三)异地转移——转出市外

转出市外无需到转出地(佛山市)办理,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 

转出地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收到联系函——核实信息审核并转出资金——出具审核结果并通过平台反馈给转入地。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及办理地址

详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咨询电话、预约途径、网址、微信公众号》

链接:

https://fs12345.foshan.gov.cn/net_knowledge/#/knowledgeContent?code=CFS00004373

2.是否支持跨区域办理

是,五区通办。

(二)线上办理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注意事项
(一)办理职工新增业务(同城转移)时,请谨慎考虑是否需录入结束年月,录入后,结束年月的次月将不能再生成该名职工的应缴明细,无法正常缴存。
(二)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
(三)单位应在汇缴前办理好当月的人员变动,特别是委托扣缴单位,应在每月的24日前(含24日)办理人员变动,以免影响汇缴的准确性。
(四)本市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已全面推行网上申报,职工可通过公积金中心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异地转入业务。
(五)经单位或职工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申请材料信息的,单位或职工可无需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
(六)单位或职工申请办理业务时,应当对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公积金中心有权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进行核查,单位及职工应当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

(七)相关表格下载和填写图例,详见:《住房公积金业务表格下载和填报须知》。链接:

https://fs12345.foshan.gov.cn/net_knowledge/#/knowledgeContent?code=CFS00004529

佛山12345微信编辑组

来源 | 佛山12345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辛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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