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一手房“带押过户”的前提是“现房,有证”。一手房“带押过户”适用对象是已经竣工验收并且开发商已完成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新业主买到新房依法完成网签过户可“即交付即办证即入住”。存在烂尾风险和抵押权人不同意的项目不符合“带押现售”条件,更不可能“带押过户”。 其次,“带押过户”核心是买卖双方抵押权人和买卖双方就“带押过户”相关事宜签署四方(或三方)协议,保障各方权益。四方(或三方)协议明确约定买卖双方抵押权人就该不动产“带押过户”后买受人所付购房款用于偿还开发商所出售房屋的贷款,明确资金交割账号,买方和卖方抵押权人之间直接进行资金对接,交易过程中,房款在银行账户实行资金监管,不经过开发商和业主账户,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第三,登记机构优化既有业务流程,通过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组合办的方式有效避免过户与抵押权变更存在的时间差问题,防止出现抵押悬空的情况,有效保障了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佛山新闻网
审校:宋超、何丽华、鲁帆、杨诗雨、闵莘、朱广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