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拒开发票套路多,维权指南戳一戳
佛山税务 2024-03-15 18:21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拒开发票套路多

维权指南戳一戳








又是一年3·15

发票维权您做主

在日常生活消费中,

是否会遇到商家以各种理由

不开具发票的情况?

当遇到这些情况时,应该如何应对呢?



场景一



团购不能开票?

老板娘,我刚团购了,麻烦给我开发票!

不好意思,享受优惠折扣不能开具发票。


维权小贴士

团购、打折、发票金额太小和发票用完了等这些说法有可能是商家不想开发票的借口。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依法提供发票。

政策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场景二



不开发票有折扣?

老板娘,帮我开一张发票,我要拿回去公司报销。

不开发票的话给你打88折,还送你礼品!



维权小贴士

面对这些“诱惑”时,有的小伙伴会“沦陷”,向商家索要发票既是消费者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这样才能更好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政策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场景三



发票信息错了,

能重开吗?

老板娘,这张发票有个错别字......

放心放心,不影响的!



维权小贴士

接收发票时注意检查,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可以拒收,要求重开!

政策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场景四



如何查验发票真伪?

老板娘,你知道怎么查询发票的真伪吗?

这......


维权小贴士

个人和单位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询。




场景五



商家拒开发票,

怎么办?

老板娘,真的不能开发票吗?

发票开不了,门在那边请走好~

那我就只能这么办了......


维权小贴士

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小伙伴们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举报:

①网站举报(推荐):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互动交流”->“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栏目。

②微信举报(推荐):

关注“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在线咨询。

③电话举报:

通过拨打各级税务部门的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具体电话号码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进入“联系方式”栏目进行查询。

④其他方式举报:

通过寄件或现场等方式举报。具体地址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进入互动交流”-“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栏目查询。



温馨提示



举报时请记得提供被举报方的相关信息,上传消费凭证,以便税务部门尽快为您核实情况。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